泰国,兰花的国度。到了泰国机场,就看到大片的兰花,这次,不再象第一次一样惊艳,而是亲切,事实上,因为是第二次到泰国,这次的普吉之旅,更多的感觉就是亲切,而且,因为已经熟悉了,所以是更亲切。因此,泰国,以后还会再去,不限次数。
这次之所以选择了普吉岛,也是因为方便。临时请下假来,时间很仓促,去台湾,需要提前一个月办签证,来不及,凑巧的,也只有普吉岛。不过,反正我只是想去度假,地方也不是很紧要的,不过我的确有必要把自己“一年一个不同的国家”这个愿望更改为“一年一个国外的地方”,因为事实证明,对于职场人士,一年要保证一个不同的国家还是有难度的,鉴于我国还不够强大,出行手续繁多,这个愿望其实不易实现,并不是说走就可以走的。
我的休假按说是从周一开始,为了保证休假,周末加了两天班,忙到根本没有时间去银行兑换港币,泰铢,根据经验,是不用换的,换也不好换,还是到当地找导游好了。
因为早晨四点半在皇岗集合,我在三点五十起床,还是比较累,在飞机上略事休息,到下了飞机,看到兰花,立刻觉得心情绚烂起来,度假的感觉来了。
到处都是兰花,各种各样的兰花,兰花看上去也不是那么娇贵的植物,随处可长,而且开得很绚丽繁茂,树上随意放一个椰壳,兰花就可以在里面生长,有的根系长长地垂地外面,似乎是不用浇水的,当然这应该也和当地的落水有关,有天上的降雨,也就不用人工了。
相比曼谷,普吉岛的房子普遍低矮,见不到高楼大厦,几乎家家户户门口,都有种花,兰花是吊在树上或绳上,所以处处鲜花,我好奇地问过导游,导游说,这是因为普吉岛人要供土地公,而土地公都在外面,所以花也都放在外面,有信仰,终究是不同的啊。这里也到处都是佛龛,也是以鲜花供养。
处处鲜花,有开有落,但是生机盎然,不会让人生出“似这般姹紫嫣红开遍,都付与,断井颓垣”的感喟。我看了那么多的兰花,都不厌,在Safri的兰园里,仍然驻足、细看,这里面的有些花草,别致之处在于容器,纯粹就地取材,椰壳是一种,竟然还有蜗壳,那真是螺蛳壳里做道场,这创意令人佩服。
这次我特别特别喜欢的,是散放在花间的开心的小玩偶们,都是陶瓷做的,都是笑着的,都佩饰鸡蛋花,那样子天真可掬,让人爱煞,只是可惜,没有见到卖的,车经过有些花市时,我想那里面可能有,不过车不停,所以望花兴叹,这个是很想带几个回来的,如果放在办公桌上,一定让人每天看了都开心。
在餐桌上、酒店桌上、大厅、洗手间里……也都摆放着花,有兰花也有其他,让人感觉奢侈的美丽,如此触手可及,反而梦一般不真实。
我常常在想,精心摆放这些花的人的心情,是不是带着喜悦,带着温柔,拈起每一瓣花,摆成不同的图案。
因此,空气中充满了芬芳,沁人肺腑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本站采用创作共用版权协议, 要求署名、非商业用途和保持一致. 转载本站内容必须也遵循“署名-非商业用途-保持一致”的创作共用协议.除非注明,均为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: 转载自逍遥游·萧秋水
本文链接地址: 九月普吉:兰花,又见兰花
文章的脚注信息由WordPress的wp-posturl插件自动生成






晒月亮 | 05-九-10 at 11:39 上午 | Permalink
真的很漂亮,很想再去一次。新加坡好像叫胡姬花,品种不一吧。
Reply
萧秋水 Reply:
九月 5th, 2010 at 9:00 下午
呵呵,你是在微博上过来的。
Reply
晒月亮 Reply:
十一月 7th, 2010 at 7:15 下午
呵呵,是的。这都被你查觉了。
Reply
刘俊 | 05-九-10 at 10:10 下午 | Permalink
秋水,你的摄影水平真的需要好好提高一下啦
Reply
萧秋水 Reply:
九月 6th, 2010 at 12:25 下午
这事对我来说不算重要啊,有更重要的事情等我去做,反正我也不是去拿奖、展览啥的,就是个记录性质,差点就差点呗,在这方面我是不求上进的人。
Reply
薄荷 Reply:
九月 8th, 2010 at 5:53 下午
人生是如此短暂,活着时便努力精彩地活着
Reply
薄荷 Reply:
九月 8th, 2010 at 5:55 下午
呃,第一次回复便闹笑话了。
萧老师的话,让燕子想起很多。生活中有些事情,确实是不用太过认真。开心便好。
Reply
刘俊 | 06-九-10 at 1:35 下午 | Permalink
恩,不过我想也不需要你花很多时间去提高啊,只要对焦对的准一点就好啦。
Reply
薄荷 | 08-九-10 at 5:57 下午 | Permalink
看得出,萧老师心情愉悦。很美的文,以后一定经常过来拜读。
Reply
wangshifeng | 09-九-10 at 9:31 上午 | Permalink
美是需要发现的心的!秋水品味不凡!
Reply
快乐的村长 | 17-九-10 at 1:28 下午 | Permalink
好美的兰花
Repl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