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经不会做饭,饭开了我都不知道,我在大学里学会了;
我曾经不会洗衣,只要洗衣手就起泡,我在大学里练会了;
我曾经不会恋爱,我重重地伤害了我的初恋男友,在大学里因为被伤害了,我学会了怎么去爱一个人(当然,还是远远不够,爱是一生修习的课程);
我曾经在高中非常沉默寡言,而我在大学里被称赞口才了得;
……
但是,却还是要有无数挫折,让我明白,不是世间任何事,都可以凭努力做到。
这个事情,集中体现在我的相亲。
大学,离开男友,相约三年后重聚。事实上,在我刚刚毕业不久,就有人来给介绍对象,而且有一次是两家介绍一个人,那个人还是我同事的弟弟,家世非常良好,人非常优秀,但是很抱歉,我没感觉,我有自己喜欢的人,所以我拒绝。
三年后,我和男友分手。一场一场的相亲如同例行公事,主动追求的人也有,但统统没感觉。这时候,家里已经很不耐烦,因为,在一个古老的城市里,迟迟地不恋爱、不结婚,是荒诞的事情。
不过对于我来说,和不喜欢的人生活在一起,要长达一辈子,这是更加荒诞不可容忍的事情。所以,有一次,当我妈妈、姐姐、妹妹都对我说:我们看着这个人很好啊,你到底是不中意哪点?
我很郑重、严肃、委屈、不平地说:你们,统统都选择了你们喜欢的人,凭什么非要我选择不喜欢的人?和这个人过一辈子的人是我,你们可以替我安排开始,你们谁能替我承受结局?!
她们都答不上来。
我当然也曾经想过妥协,我甚至愿意尝试和一个人恋爱,因为这是家里、亲友的意愿,他们集体来说服我,只是我最后还是反抗和逃避了,因为我无法忍受。
我最终还是选择了我喜欢的人,洗衣、做饭、清洁家居,这些极其庸常的事情,我做得津津有味,因为有情感在里面,我觉得累也开心。那时候我最大的理想,就是做一个贤妻良母。
虽然,在最后,发展成了悲剧,我也不觉得憾悔,因为,这是我自己的选择,我愿意(必须)承担这个后果。而如果,是别人替我做的选择,却要我来承受结果,我觉得那就是彻头彻尾的悲剧。
所以我也一直相信,在这个世界上,不是任何事都可以努力达到。有时候,再努力,也不能去喜欢一个不喜欢的人,无法改变,无法勉强。
这条路,我不能由此及彼。这和用心与否也没关系,而且关键在于:这样的事情,有什么必要用心去做?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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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mi | 30-八-09 at 12:22 下午 | Permalink
但是,如果这辈子,注定无法与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,能不能退而求其次,与一个喜欢自己的人过完这一世,我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不能勉强和委屈自己。
因为很害怕要自己一个人终老。
你说的我也很认同,能跟自己喜欢的人结婚过完一世,是人生多么完美的幸运。
可无论是爱情,还是人生,都有那么多的百孔千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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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秋水 Reply:
八月 30th, 2009 at 1:11 下午
@sunmi,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,即使是与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,也难保证不出问题,退而求其次的话,似乎更不易维护……另外,对于这个人来说,也未必公平——他本来有机会去寻找自己喜欢也喜欢自己的人。
关于一个人终老,现在想得不多,不过也见多了貌合神离的婚姻,不明白这样的形式即使是终老了又能够有什么意义……难道人生只是要一个伴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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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mi Reply:
八月 31st, 2009 at 3:14 下午
@萧秋水, 但是亲人的期望,特别是来自父母慈爱的压力,这样的压力就象几座压在身上。有时候,不得不想去屈服。
对于这个我现在真的很困惑。。
很想要过自己想要的人生,但现实却困难重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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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秋水 Reply:
九月 1st, 2009 at 4:56 上午
我理解来自父母的压力,其实质还是父母的关爱,从父母的角度来说,总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安居乐业,这里就需要和父母做好沟通,要让父母明白,并不是随意走进一个婚姻就是安居乐业,那反而有可能意味着更大的危险,酒井法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啊。——当然了,并不是因为这些事情而影响了自己追求幸福的愿望,只是作为一个例证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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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谢 | OurDearAmy@爱从未远离 | 30-八-09 at 1:16 下午 | Permalink
[...] 谢谢你们对我的信心,也很感谢秋水这样开解我! [...]
josh | 30-八-09 at 2:56 下午 | Permalink
我看你的blog有好几个月了,以前一直以为你是个男的,汗~~~
原来是才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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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秋水 Reply:
八月 31st, 2009 at 12:01 下午
@josh, 没关系的,很多人都如此误会。再说性别不重要不是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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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urDearAmy Reply:
八月 31st, 2009 at 3:14 下午
@萧秋水, 真遗憾,我太早就失去了联想到空间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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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秋水 Reply:
九月 1st, 2009 at 4:56 上午
呵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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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uneveryday | 31-八-09 at 8:32 上午 | Permalink
让我有点语出词穷的感觉。很欣赏这篇文章。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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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秋水 Reply:
八月 31st, 2009 at 12:01 下午
@runeveryday, 谢谢你的欣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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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ystalyu | 31-八-09 at 2:18 下午 | Permalink
谢谢秋水姐姐!的确很喜欢这篇文章。
&这个回答
“关于一个人终老,现在想得不多,不过也见多了貌合神离的婚姻,不明白这样的形式即使是终老了又能够有什么意义……难道人生只是要一个伴吗?”
最后一句,看着很激动,点出了我的心声。
原来,我一直想的就是这样。。
但总觉得有点悲。
这个话题我真的挺困扰。
期待秋水姐姐以后在这方面的更多深刻的文章,
希望能从中找到更好的思绪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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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秋水 Reply:
九月 1st, 2009 at 4:58 上午
也未必有多悲吧。两个人在一起不快乐,是双倍的不快乐,甚至,因为涉及到双方的家庭,而会有更多人的不快乐。
一个人的不快乐,往往也只是一个人的不快乐而已,何况,一个人也未必不快乐。——我不是鼓励独身,只是陈述一个事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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